1.学院办公室是全院信息工作的中心,学院办公室制定信息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各部门 要根据学院信息工作的要求,加强与学院办公室的联系,做好日常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凡上报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校本部及有关方面的信息,应由学院办公室审定并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出。
2.学院办公室通过校园网对外发布各类信息。
3.学院统计工作由学院办公室归口管理。院内各单位对外报出和引用统计数据应以学院办公室上报的数据为准。院办公室对各部门填报的统计数据有审核、查询、订正的权力。各部门上报的统计报表,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由学院办公室审定后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