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阅档案时,查阅人员要如实说明查档的目的和内容。
二、学院各部门查阅本部门归档的档案,可以直接到档案室调阅;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档案,须经立卷部门领导同意;外单位或个人查阅学院档案应持介绍信或身份证,经立卷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三、如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需经立卷主管领导批准,且只许在档案室或文印室内进行,利用者对其机密内容要负责保密。
四、借阅档案者均须填写借阅登记,到期归还。寒暑假、节假日前,要将所借档案送还档案室,如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借阅者如出差或调动工作时,应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
五 借阅期限一般为三天。利用者对所借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准拆卷、抽页、涂改、圈划、污损等,确保档案原貌的完整和清洁。
六、借阅人员退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档案数量,检查案卷有无损坏,文件是否齐全等。还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注销;
七、利用人员应将档案利用效果及时向档案部门反馈。
八、学院专职档案人员及各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应积极开展档案服务,最大限度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档案室
二00五年十一月